第一节 洪秀全反对封建专制的法律思想
 

  洪秀全的法律思想集中反映在1844年至1847年写成的《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等著作中,另外还反映在以他的名义发布的太平天国的诏书、诰谕、法令、条例和制度里。
  一、“斩邪留正”,“除妖安良”
  洪秀全早年提出的“手握乾坤杀伐权,斩邪留正解民悬”的战斗口号,以及后来用杨秀清名义发布的《太平救世歌》中提出的“降妖安良,政教皆本天法,斩邪留正,生杀胥秉至公”的革命思想,一直是太平天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人无私财”,“逆者议罪”
  洪秀全认为,产生弊端的根源是“一出于私”的社会经济制度。因此主张“人无私财”、“天下为公”。他提出,在太平天国实行圣库制度,“将一切所有缴纳于公库,全体衣食由公款开支,一律平均。”《天朝田亩制度》是这种公有思想的具体法律表现,它以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为核心,提出了一套社会结构的设计,宣布废除一切土地私有制,剥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计口授田,财产公有,共同生产,彼此支援。
  为了保证上述理想的实现,洪秀全主张“逆者议罪”。凡缴获财物攫为私者,“一经查出,斩首示众”

  三、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洪秀全在“天下一家”思想的指导下,主张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考试制度上,规定妇女可以同男子一样参加考试,在经济上,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女。”在婚姻制度上,规定“天下婚姻不论财”,男女自由结合,反对卖卖婚姻。结婚发“龙凤合挥”证书。

  四、严刑峻法,轻罪重刑
  洪秀全认识到,仅仅用暴力推翻清朝统治是不够的,还必须用刑法同反革命分子,以及各种危害社会的破坏分子做斗争,对违法者严加惩处,因而形成了严刑峻法思想。洪秀全的重刑思想在刑罚上表现为极端的残酷性。
  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把中国封建社会里农民革命思想发展到了最高峰,他的法律思想也夹杂着严重的封建毒素。首先是皇权思想。其次是等级特权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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