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完颜雍严格治吏的法律思想
 

  一、慎行“议亲”、“议贤”,确立君主的最高权威
  金世宗对“议亲”、“议贤”的改动和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明确后族的“议亲”范围。
  其二,缩小宗室“议亲”的范围。
  其三,强调宗室与外戚的区别。
  其四,严格掌握“议贤”的条件。
  “八议”制度最根本的一条是“拟请奏裁”,即皇帝说了算。

  二、“赏罚不滥,即是宽政”
  金世宗十分重视赏罚特别是刑罚的作用,同时,他又认为,治理国家应当宽猛相济,他特别强调“刑罚不滥”,这就构成了他的慎刑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根据犯罪具体情节,区别对待。
  第二、断案当“以情求之”,不以刑讯为然。
  第三、提高审判效率,“勿使滞留”。

  三、“慎守令之选,严廉察之责”
  金世宗认为,“国家事务,皆须事人”。金世宗决心整饬吏治。
  (一)严惩贪污官吏
  (二)厉行监察之法
  (三)改革官吏任免旧制,破格选录人才
  金世宗提出破格录用人才的主张和措施是:
  其一,举荐人才“不私亲故”,“不以亲疏为避忌”。
  其二,用人“试之以事”不以一时“独见”定取舍。
  其三,不循资历,取用壮年。
  其四,注重选拔基层“下僚”。
  其五,取一技之长,不待“全才”。
  其六,改革官吏终身制。
  选录官吏的具体办法有三:一是考试。二是令监察官员和各级官吏举荐。三是吏部考核业绩。以决升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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