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习
建
议
知
识
结
构
图
同
步
练
习
第十二章 宋明时期改革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范仲淹“革故鼎新”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王安石“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张居正“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
提要一
考核知识点
1.
范仲淹改革官制,革故鼎新的主张
2.
范仲淹限制君权,“君臣共理天下”的主张
3.
范仲淹的“审刑名”的司法原则
4.
王安石“三不足”的变法理论
5.
王安石“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的主张
6.
王安石“有司议罪,惟当守法”的主张
7.
张居正“有信赏,一号令”的法律思想
提要二
学习建议
本章共分三节,主要阐述宋明时期几位改革家的法律思想。从考试角度看,本章在中国法律思想史这门课程中不属重点章节。基本知识点的考核多以填空、选择的形式出现。学习时应着重了解宋明时期改革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及其历史地位。范仲淹的“君臣共理天下”和“审刑名”思想、王安石的“三不足”和“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的思想及张居正“信赏罚,一号令”的思想应是重点掌握的内容。
提要三
本章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