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习
建
议
知
识
结
构
图
同
步
练
习
第十一章 理学的兴起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第一节
理学的兴起及其对封建法律思想的影响
第二节
朱熹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丘濬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总结和发挥
提要一
考核知识点
1.
理学的兴起
2.
理学对封建法律思想的影响
3.
朱熹的因地制宜的变法理论和改革主张
4.
朱熹“德礼政刑”,“相为终始”的思想
5.
朱熹的“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思想
6.
丘濬的德礼政刑“王道之治具”论
7.
丘濬的“以公理而灭私情”说
8.
丘濬的“应经合义”,顺情便民的主张
9.
丘濬慎刑恤狱的司法原则
提要二
学习建议
本章共有三节,主要讲述了理学的兴起和理学两位代表人物朱熹、丘濬的法律思想。本章也不属于法律思想史这门课程的重点。但相比一些更不重要的章节,要相对重要一些。学习时应主要掌握理学对封建正统思想的影响。朱熹的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法律思想及丘濬“王道之治具”、“以公理而灭私情”等法律思想也应掌握。
提要三
本章小结